“如果世间万物能跨越能相爱,也能成全云与海”、“你像天外来物一样求之不得”……相信你肯定被这些歌曲刷过屏、洗过脑。越来越多的音乐作品在短视频平台成为爆款,众多与爆款音乐关联的短视频内容也刷屏式传播。
“短视频+音乐”生态 闭循环供需关系
短视频花式呈现音乐,使音乐“可视化”,且音乐在非音乐类短视频创作中渗透广泛;部分音乐作品在短视频平台刷屏式传播,其生命周期经过二次创作而被延长,基于同一爆款音乐的多个二次创作版本皆可能成为爆款。
短视频平台的UGC属性及“星素同台”特点,使音乐人的主体内含多样,音乐人生态不断扩大。爆款音乐创作者多为腰尾部音乐,音乐人“歌火人不火”局面较普遍。抖音、快手音乐生态存在较明显差异。
短视频用户的音乐消费包括 “听、看、唱、录”四维度,用户在消费音乐的同时,也可成为音乐的二次创作者和传播者,致使音乐类内容UGC创作生态繁荣。
人+内容+平台 孕育出音乐相关爆款内容
“人”之力:短视频用户需求与音乐娱乐属性相符;短视频创作者和用户皆为音乐的传播者;短视频平台用户基数庞大,用户画像丰富,为音乐的刷屏式、病毒式传播提供流量池;短视频平台中音乐人数量多、类型多,且受平台扶持,助长其创作积极性和音乐作品输出能力。
“内容”之力:朗朗上口、容易记忆、具有短时内攻占心智能力的音乐旋律有洗脑潜质;可塑性强的音乐通过二次创作实现裂变传播的空间大;可以反映社会关注焦点及价值取向的歌曲更易俘获大批受众,例如歌曲《你的答案》中歌词“黎明的那道光会越过黑暗”在疫情期间刷屏,表达大众对抗疫情的决心;歌词直白,脱离歌曲本身也可传播。
“平台”之力:短视频平台音乐生态活跃,奠定了音乐类内容频繁生产、大量消费的基调;平台通过运营打造爆款;短视频让音乐“可视化”,为音乐增加一个体验维度,使音乐的感染力增强;音乐在短视频平台中的传播门槛低、路径广,UGC内容不断扩大、加速音乐作品的传播。
经典歌曲《火红的萨日朗》在短视频平台再次“火红”,经由多位抖音音乐人改编,再搭配又萌又好学的蒙古舞,头部KOL迅速引爆话题,引发其他创作者与用户纷纷跟风效仿,歌曲+视频双双刷屏。
“短视频+音乐”生态下,人、内容、平台连接紧密,为老歌翻红、原创爆款、神曲出圈提供更多可能和空间。
音乐作为“爆款催化剂”和“调味料”的角色,为爆款视频作品加热。当音乐作为BGM,爆款视频内容往往音、画节奏一致且融合度高,且视频内容与音乐调性相符。
例如@彭十六elf 以曲风荡气回肠的歌曲《旧梦一场》为BGM换装,造型时而古风时而酷帅,换装节点卡在每句歌词开始,带感又好看。
而当歌曲演唱或音乐演奏作为视频内容本身,音乐人对音乐作品的呈现与演绎成为爆款基因。同时,爆款歌曲本身的热度和声量,也为该歌曲翻唱改编类视频造势,助力其成为爆款。
例如@高寒_ 特意跑调“歪唱”爆款歌曲《他只是经过》,魔性且有笑果,视频点赞量220万+。
红人或受益 或受限于“短视频+音乐”
短视频平台对音乐类红人的扶持力度大且精细化,有助音乐人提高知名度及商业化变现,短视频也让音乐类红人立体化打造音乐元素外的人设。
通过平台精准的内容分发和专业的作品管理方式,音乐人可以更好地触达积累“知音者”以及调整创作方向。
由于爆款音乐的裂变传播依靠二次创作,对音乐人本身的曝光仍依靠平台引导和挑明音乐作品和音乐人的对应关系。
“短视频+音乐”是明星歌手进行歌曲宣发、扩大个人声量的利器。歌手入驻短视频平台并宣发新歌,让用户完成由音乐消费到追星互动的“一站式”体验,助于明星歌手积累社交资产。
在短视频平台进行新歌宣发,用户注意力也更易聚焦在歌手本人身上,但老歌的翻红仍较难转化为对原唱歌手的曝光。
对于非音乐类红人,音乐为其内容创作提供素材和思路,使其内容更丰富、更有趣、更有渲染力。非音乐类红人利用爆款音乐迅速获取用户注意力,激发用户期待;非音乐类红人独特的优势与音乐二者互补,爆款视频更易打造。
“短视频+音乐”活跃生态 吸引品牌主
短视频让用户通过音乐“看到”品牌性格,以此更好诠释品牌理念。例如歌曲《我想要见到你》在歌词中软植入可口可乐产品特征,清新愉快的曲风传递出“夏日+冷饮”的清爽气息,歌曲本身也成为爆款音乐。
品牌将用户对爆款音乐旋律的深刻记忆转化为对品牌牢固的记忆点,迅速攻占用户心智。此外,短视频平台打通音乐产业与品牌之间的联系,平台+优质音乐人玩转短视频+音乐,为品牌打造定制化的营销。
短视频平台加速进军 音乐全产业链
短视频平台逐渐成为流行音乐新发源地,且抖音、快手在音乐产业上游供给端的争夺将更为激烈。
在中游音乐宣发端,短视频使音乐宣发形式和传播模式升级,短视频平台逐渐成为明星歌手和音乐人进行新歌宣发的新阵地。短视频平台与音乐流媒体之间资源持续整合。
在下游音乐消费端,短视频形式也改变着用户的音乐发掘和音乐消费方式,为音乐全产业提供用户增量,用户对音乐流行趋势的决定权也愈发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