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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指研究院:2021年6月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

  • 2021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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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指研究院 2021 年 6 月 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 报告要点1:  中央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房地产金融监管继续从严  税制体系持续完善,土地出让收入转由税务部门征收  各地加码楼市调控,稳定市场预期 表:2021 年 6 月全国房地产相关政策及重大事件 分 类 日期 2021.6.1 2021.6.4 财 政 金 融 2021.6.10 2021.6.10 2021.6.10 重要事件 关键内容  为加强金融机构外汇流动性管理,中国人民银行 5 月 央行上调外汇存款准备 31 日宣布,自 6 月 15 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 金率 2 个百分点 备金率 2 个百分点,即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 5% 提高到 7%。  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 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 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政府非税收 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自然资源部(本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 级)按照规定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 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发 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同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  先试点后推开。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选择在河北、 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 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 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 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 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 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 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 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 作,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除本通知规定外,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 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 照现行规定执行。  货币政策要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坚持稳字当头,坚 持实施正常的货币政策,尤其是注重跨周期的供求平 衡,把握好政策的力度和节奏。目前国内利率水平虽 易纲行长在第十三届陆 家嘴论坛上的欢迎辞和 主题演讲 比主要发达经济体高一些,但在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 济体中仍相对较低,总体保持在适宜的水平,有利于 各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要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潜力。要继续完善以市场 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 动汇率制度,促进内外平衡,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 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郭树清书记在 2021 年陆 家嘴论坛上的发言  “那些炒作外汇、黄金及其他商品期货的人很难有机 会发家致富,正像押注房价永远不会下跌的人最终会 付出沉重代价一样。”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央企  中央企业所属融资租赁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 业所属融资租赁公司健 控政策,模范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规范开展售后回租, 康发展和加强风险防范 不得变相发放贷款。强化资金投向管理,严禁违规投 的通知 向违反国家防范重大风险政策和措施的领域,严禁违 1 报告撰写人:宋宗宇 songzongyu@fang.com 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 分 类 日期 2021.6.17 2021.6.22 2021.6.25 2021.6.30 住 房 保 2021.6.2 障 重要事件 关键内容 财政部公布 1—5 月财政 收支情况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 LPR 央行二季度例会:保持宏 观杠杆率基本稳定 维护 经济大局总体平稳 央行已将“三道红线”试 点房企商票数据纳入其 监控范围 《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 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 行办法》 规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  6 月 17 日,财政部公布 1—5 月财政收支情况。1—5 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6454 亿元,同比增 长 24.2%;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3553 亿元,同比增 长 3.6%。全国财政“三保”等重点支出增长较快,教 育支出增长 1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 6.6%, 卫生健康支出增长 4.7%。1—5 月土地出让收入累计同 比 23.9%,较 1—4 月下降 11.1 个百分点。 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2021 年 6 月 21 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 年期 LPR 为 3.85%,5 年期以上 LPR 为 4.65%。1 年期、5 年 期已经连续两个月维持不变。  ①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稳中加固、稳中向好,但国内外 环境依然复杂严峻。要加强国内外经济形势的研判分 析,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②稳健的货币政策 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把握好政策时度效,保持流 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 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③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 定,增强经济发展韧性。  据财联社消息,央行已将“三道红线”试点房企商票 数据纳入其监控范围,要求相关房企将商票数据每月 上报。消息称,房企商票数据目前暂未纳入“三道红 线”计算指标,未来极有可能被纳入。倘若商票数据 被纳入“三道红线”中有息负债指标计算,未来房企 降负债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 准确把握融资租赁公司功能定位强调。融资租赁公司 要切实回归租赁本源,立足集团主业和产业链供应链 上下游,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 严格规范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开展。规范开展售后回租, 不得变相发放贷款;规范租赁物管理,严格限制以“不 能变现的财产作为租赁物”,重视租赁物的风险缓释 作用;严禁违规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提供各种形式的 担保。  着力推动融资租赁公司优化整合。中央企业原则上只 能控股 1 家融资租赁公司。对于业务协同、基本停业 的租赁公司应当坚决整合或退出;对风险较大、投资 效益低、服务主业效果不明显的及时清理退出。  持续加强融资租赁公司管理管控。强化“三重一大” 事项管控,加大派出杜绝“内部人控制”。  不断加强融资租赁公司风险防范。要将融资租赁公司 管理纳入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开展 风险排查,发生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重大风险隐患 和风险事件应当在 24 小时内向国资委报告。  加大融资租赁公司风险处置力度。对于逾期的项目, 涉及金额较大、承租人资不抵债等情况的,进行展期 或续签应当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对于已经展期或续签 的项目,应当采取特别管控措施,不得视同正常项目 管理;对于已经出现风险的项目,不得简单进行账务 核销处理,不得将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或虚假出表。  建立健全融资租赁公司问责机制;建立健全融资租赁 公司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完善问题线索移交查处制度; 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 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企业有关人员,建立追责 本报告数据来自 CREIS 中指数据或中房指数系统对公开资料的整理。详情请查询 http://fdc.fang.com 或致电 400-630-1230, 010-56319253。 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 分 类 日期 2021.6.18 城 市 规 2021.6.10 划 人 口 政 2021.5.31 策 重要事件 关键内容 住建部在《政府工作报 告》中公布老旧小区改造 情况 《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 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 区的意见》 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的决定》 问责档案。  1-5 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2.29 万个, 占年度目标任务的 42.4%,较 4 月末增加 17.8 个百分 点  到 2025 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 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基本公 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 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和 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 榄型社会结构基本形成,全省居民生活品质迈上新台 阶;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美丽浙江 建设取得新成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生活更加 美好;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基本建立, 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 到 2035 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 现共同富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争取 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程度更高, 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更加优化,法治浙江、平安浙江 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明显提高,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 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共同富裕的制度体系更加完 善  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立健全相关 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要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 休年龄,积极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 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 架,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 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发展老龄产业,推 动各领域各行业适老化转型升级,大力弘扬中华民族 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各级 党委和政府要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加大财政投入 力度,完善老龄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 机制,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必要保障。 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 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 育一体考虑,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 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提 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 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 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 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 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 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要建立 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 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 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要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 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 展。 资料来源:中指研究院综合整理 表:2021 年 6 月各省市相关政策及重大事件 本报告数据来自 CREIS 中指数据或中房指数系统对公开资料的整理。详情请查询 http://fdc.fang.com 或致电 400-630-1230, 010-56319253。 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 分 类 日期 2021.5.31 2021.6.1 2021.6.3 房 地 产 市 场 管 理 2021.6.3 2021.6.4 2021.6.7 2021.6.7 重要事件 关键内容  南京提高无房家庭购房门槛 需 2 年无房、连缴 12 月 南京发布《关于进一步优 城镇社保 化无房家庭购房工作通  申请购房证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 年或 2 年内无自有住 知》 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上一年度在南京连续 12 个月 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 5 月 28 日,成都市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发布了全市 201 成都《关于规范我市二手 住房挂牌价格发布行为 的通知》 个住宅小区的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文件提出要求 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要及时将挂牌价格高于对应小区 参考价格的存量房源予以下架。近期主管部门及协会 将会对全市二手住房挂牌价格发布情况进行随机抽 检。  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商品住房价格实行 网格化管控。各区根据区域实际,科学划分网格,合 理设定网格控价。  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既有住宅“限地价、竞配 绍兴《关于进一步促进绍 建”出让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 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 制。 康发展的通知》  在市区范围内实行限购,本市户籍居民限购 3 套(拆 迁安置房除外);非本市户籍居民限购 1 套。  提高限售年限。在市区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 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 3 年后方可 转让,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销售许 可证开始,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后止。  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还迁安置住房或 购房人无需向开发企业支付房价款的项目不纳入资金 监管范围。 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  本次修订拟缩短预售资金监管期限,为缓解企业资金 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 压力,考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已满足入住条件且工 稿) 程款已基本支付完毕,拟将解除监管节点前移,由“完 成不动产首次登记”调整为“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同时,扩大不纳入资金监管项目范围,按照房地产市 场实际情况,明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还迁安置住房或购房人无需向开发企业支付房价款的 项目不纳入资金监管范围。"  一、严格更名管理。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合同网签后,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除在父母、配偶、子女之间更 湖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 名外,其他情形不得更名。实行公证摇号销售的项目, 心城市商品住房合同管 不得更名。 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严格退房管理。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合同网签后,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退房的,该房源须按原合同价格 进行公示,并采用摇号、抽签等方式公开销售。  新建商品住宅的建设品质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要求,不 《成都市新建商品住宅 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版)》 仅涵盖共用部分、室内空间的建设要求,对于室外环 境的植物配置、铺装、配套设施、给水排水及住宅智 能化也进行了技术管理规定,切实保证建筑品质,维 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通告 售  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向购房人收取或 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属违法违规行 为,会损害购房人利益。 本报告数据来自 CREIS 中指数据或中房指数系统对公开资料的整理。详情请查询 http://fdc.fang.com 或致电 400-630-1230, 010-56319253。 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 分 类 日期 2021.6.21 2021.6.25 重要事件 关键内容 广州天河区发布《关于进 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 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合肥开展房地产领域突 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 天河:发文收紧限价,要求①网签备案价不接受政府 指导意见的项目暂不发预售证;②严格执行“明码标 价” “一房一价”,不得以“捆绑销售”、“双合同” 或者附加条件、抵扣房价等限定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 价。  6 月 25 日起至 12 月底,安徽省合肥市将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房 地产企业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经营服务、住房租赁 企业经营服务、涉房网络传播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021.6.28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  告知开具购房证明相关流程时应明确若发现存在弄虚 局发布的《关于调整购房 作假、虚报瞒报行为,将在 2 年或 1 年内不予受理本 证明开具工作的通告》 人和家庭成员的购房证明申请。 2021.6.9 土 2021.6.9 地 政 策 2021.6.9 成都《关于房地产开发企 业参与我市商品房建设 用地竞买的主体资格审 查办法(试行)》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 用地供应调控工作的通 知》 湖州:第一批集中出让地 块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开发企业,由市级相关部门纳入 竞买资格限制名单,推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①同 踩“三道红线”的开发企业:②发生以下严重失信情 形的开发企业:  合理确定住宅用地房屋限价。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分类 调控”的原则,结合各区域房地产市场形势,在年度土 地供应计划中合理确定住宅用地规模和具体地块。  住宅用地可实行“限地价”出让。出让时一并设置房 屋最高限价、土地竞价上限和一次性报价区间,交易方 式采取“网上拍卖+一次性报价”复合模式。“网上拍 卖”阶段竞价超过竞价上限时,转入“一次性报价”阶 段;在“一次性报价”阶段,按最接近所有报价平均值 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 科学制定土地限价。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住宅用地的房 屋最高限价及土地市场形势等情况,合理确定土地出 让起始价、竞价上限和一次性报价区间,并报市政府研 究批准。  明确土地竞买相关要求。采取“限房价、限地价”方 式出让的土地出让公告时间为 30 天,竞买保证金比例 为 60%,出让金缴纳期限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 内。  严格限制关联公司参加同一宗住宅用地竞买。“限房 价、限地价”地块的竞买人应满足土地出让公告中明 确的竞买要求,并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其关联公司不参 加同一宗地竞买。土地一次性报价结束后,将竞买人名 单对外公布并接受监督,如有关联公司同时参加一宗 地竞买情况被举报或投诉,经市市场监管局查实后,则 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和装修质量监管。房管、建设、 发改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联合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和装 修价格、质量监管,确保全装修商品住宅的装修质量和 房屋品质。  有 8 宗地块采用了“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的竞 价方式,对商品住房毛坯均价和车位备案均价作出了 限制;多宗地块在达到限价封顶后将配建人才房、公 租房等政策性住房,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 值得关注的是,湖州集中供应地块设定了最高限价和 最高投报面积。在最高限价内按照“价高者得”的原 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 本报告数据来自 CREIS 中指数据或中房指数系统对公开资料的整理。详情请查询 http://fdc.fang.com 或致电 400-630-1230, 010-56319253。 删除的内容: 出让 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 分 类 日期 2021.6.10 2021.6.11 重要事件 关键内容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 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 市场的实施意见 东莞《关于规范土地招拍 挂竞买资格的通告》(试 行) 达到最高限价时,转入竞报配套政策性住宅面积阶段, 并以竞报配套政策性住宅面积最多者为竞得入选人;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投报面积达到最高投报面 积时,以首个竞报最高投报面积的竞买人确定为竞得 入选人。  健全转让机制(一)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形式和条 件。 (二)明确土地分割、合并转让要求。 (三)明确 签订转让合同要求。 (四)落实差别化的税收政策。  强化出租管理(一)规范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管 理。(二)规范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 管理。(三)做好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服务保障。  完善抵押机制(一)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条件。 (二)放宽对抵押权人的限制。(三)依法规范和保障抵 押权能。规范市场秩序(一)建立交易平台。(二)规范 交易流程。(三)提升服务监管效能。(四)加强工作衔 接。  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积极宣传引导。(三) 严格责任追究。  新注册空壳公司不能参与土地拍卖,参拍企业实缴出 资金额、员工参保人数、纳税金额均需大于 0;初次违 反规则,参拍企业禁拍 1 年,再次违反规则,参拍企 业母公司禁拍 1 年。 2021.6.15 2021.6.3 房 地 产 金 2021.6.3 融 2021.6.21  要求江阴、宜兴两市做好调控政策储备,与市区同步 无锡《市县联动、促进房 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提出:①要联手金融监管 部门采取措施,严查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 市场;②要构建多维度住房保障体系;③对遏制学区 房炒作做出进一步明确要求。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分别对富德、企联、金赢信、 大信、亚联财等 5 家小贷公司进行了监管约谈。 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指出,各公司应对照各项监管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要求进行全面自查整改,重点自查与房地产中介机构、 对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进 按揭服务公司等各类涉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合作情况, 行监管约谈》 一旦发现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应及时采取 措施,提前收回相关贷款。如发现有公司员工违规参 与或合谋提供虚假资料套取信贷资金的情况或可疑线 索,应从严处理,并及时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  天津银保监局会同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住房与 城乡建设委员会组建联合工作机制,有序推进相关违 天津银保监局、人民银行 天津分行、天津市住建委 联合向社会发布经营用 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 领域风险提示 规行为排查工作。  提示广大居民,经营用途贷款等信贷资金不得违规用 于购房、结清房贷、偿还其他渠道垫付的房款。  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房抵经营贷等 金融产品资源和服务,不得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 用途贷款资金。如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贷款资金,借款 人可能面临提前还款、核减授信额度和上报征信记录 等风险。 深圳《关于 2021 年度第 二批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企业 补助申报项目房源信息 录入及核验有关事项的 通知》  申报项目房源范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我市 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等方式筹集建设的,用于 满足居民日常居住需求且已建成的租赁型住房,包括 市场化租赁住房、出租型人才住房、出租型安居型商 品房、稳租金商品房、产业园区配套宿舍等,不包括 公共租赁住房。  房源录入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21 日起,可登入租赁 本报告数据来自 CREIS 中指数据或中房指数系统对公开资料的整理。详情请查询 http://fdc.fang.com 或致电 400-630-1230, 010-56319253。 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 分 类 日期 2021.5.31 公 积 金 政 策 2021.6.5 2021.6.8 重要事件 关键内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缴 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付房租办法的通知》 上海、南京等长三角 8 城 试点异地购房提取公积 金服务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关于印发广州住房公 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 办法的通知 平台(网址:http://jigou.shenzhenzjj.com)“房 屋租赁管理”业务模块,并按要求通过系统对接或人 工录入方式录入申报项目房源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 录入完成后,网格管理部门即协助我局开展项目房源 的材料审核及现场检查工作,经网格管理部门核验并 通过的房源方可纳入专项资金申报范围。  房源录入方式:已建立房屋租赁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 应当根据 4 月 12 日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 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房源信息录入功能模块 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优先采用系统对接方 式向租赁平台传送房源信息;未建立房屋租赁管理信 息系统的企业,可直接登入租赁平台“房屋租赁管理” 业务模块人工录入房源信息,也可借助已与租赁平台 实现对接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传送房源信息。  租房提取条件: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满 3 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 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 出金额提取,房租支出金额按职工提供的租金缴纳证 明核定。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可提取额度按我市住 建部门公布的住宅指导租金标准的 55%乘以 30 平方米 核定。每次租房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 于 500 元。  租房提取频次:每间隔一年可提取一次,即每次提取 的间隔时间需满 12 个月,提取时须明确租赁时间段, 不得重复计提。  长三角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了办事指南、办 事流程、办理界面的“三统一”,职工足不出户即可 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办理购房提取住房 公积金业务,实现业务全程网上办、零跑动。  职工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申请购房提取住房 公积金业务时,应当依法如实在网页上填报提取人员、 不动产权证、网签合同编号、银行卡号等信息,无需 线下提交材料和线上上传影像材料,实现业务办理全 程零材料。  职工提交业务申请时,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将通 过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不动产、交易合同、公积金 等信息实时核验,在线审核,实现业务办理零等候、 秒办结。 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①贷款期 限不超过 30 年;②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超过 50 年。公积金中心通过房地产主管部门确认的房屋信 息以及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核查(评 估)报告综合判断住房楼龄;③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 算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 5 年,且不得超过 65 岁; ④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以贷款期限最长的计算。 本报告数据来自 CREIS 中指数据或中房指数系统对公开资料的整理。详情请查询 http://fdc.fang.com 或致电 400-630-1230, 010-56319253。 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 分 类 日期 2021.6.29 2021.6.1 人 口 人 才 政 策 2021.6.1 2021.6.11 2021.6.8 城 市 规 划 2021.6.10 重要事件 关键内容  长沙、省直、株洲、湘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 共同签订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公约,长 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正式落地。 长沙、省直、株洲、湘潭  其中,包含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指派专人负责日常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 作联系、协调和推动;加快信息共享,在住房公积金 责人共同签订长株潭住 业务数据上互联共享,协查三地房产、婚姻状态信息; 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 推进互认互贷,做好异地转移接续工作,实现缴存信 作公约 息互认,共享贷款权益;探索设立长株潭住房公积金 业务专柜;共同防范资金风险以及探索开展三地资金 融通使用、研究制定一体化业务政策、实施统一贷后 管理等。  2021 年 9 月 1 日零时起,高层次人才业务(指“高层 次专业人才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学术研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 修津贴”等三项业务,下同)停止申报。 会保障局关于高层次人 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 2021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引进 才业务、新引进人才租房 的人才按原规定受理申请,对 2021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 和生活补贴业务相关安 新引进人才不再受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 排的公告》  将根据全市人才工作安排,对 2021 年 9 月 1 日及之后 新引进入户并在我市全职工作的 35 岁以下的博士另行 制定生活补贴政策。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 45 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 6 月 1 日起《南京市人才 (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落户实施办法(暂行)》 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 6 个 正式施行 月以上的 40 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具有中级及以 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技能类)人员。 湖北省《2021 年全省新  深度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取消除武汉市外全省其 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 他地区落户限制,进一步降低武汉市落户门槛,实行 展工作要点》 省内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机制。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纲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 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 意见  深化深港澳全方位合作,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充分激 发整体效应、集聚效应、协同效应、战略效应、辐射 引领效应,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加快建设富有活力、竞 争力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 .在推进深港澳深度合作方面,共建深港澳优质生活 圈,高品质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建设, 高标准建设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高水平规划建 设深港口岸经济带,推动前海、大鹏等设立新口岸, 打造口岸综合改革示范城市  .在建设现代化都市圈方面,要创新都市圈发展体制机 制,协同东莞、惠州优化临深片区产业、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布局  在增强“一核一带一区”主引擎作用上,强化广深“双 城联动、比翼双飞”,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 研究规划建设深圳-中山产业拓展走廊  2021 年到 2022 年,上海计划完成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 里以下房屋改造约 110 余万平方米、受益居民约 5.6 万户;“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中心城区零星二级 旧里以下房屋改造约 48.4 万平方米、受益居民约 1.7 万户。具体到 2021 年旧改目标任务确定为:全市共完 成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 70 万平方米、3.4 万户; 本报告数据来自 CREIS 中指数据或中房指数系统对公开资料的整理。详情请查询 http://fdc.fang.com 或致电 400-630-1230, 010-56319253。 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 分 类 日期 重要事件 关键内容 2022 年完成 40 余万平方米、2.2 万户。 2021.6.21 2021.6.25 2021.6.29  推动非户籍常住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坚持“来了就是 青岛人”的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按常 住人口规模配置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维护进城落户农 民的农村合法权益,促进城镇非户籍常住人口完全市 民化。  可负担住房保障方面,建立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 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统筹城镇中等及以下收 入家庭、新市民和引进人才住房保障需求,实现城镇 常住人口住房保障全覆盖。  围绕建设“工匠之城”,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制度,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包”等培训模式。  提出发挥中心城市龙头带动作用,协力构建区域协调 《青岛市新型城镇化规 发展体制机制,打造世界知名的青岛都市圈,共建胶 划(2021-2035 年)(公 东经济圈,进一步增强山东半岛城市群综合竞争力。 众征求意见稿)》  提出围绕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 实施聚湾强心、轴带展开、多级协同空间发展战略, 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培育一个城市 主中心、三个城市副中心和四个战略节点,形成多中 心、网络化、开放型城镇空间形态,打造更具竞争力、 更具发展活力、更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国际湾区。  提出加快构建便捷顺畅、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 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推进设施建设向功能建设转变, 畅通物流人流,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 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纳入城镇化建设整体布局,稳固蓝绿相依、山海城相 融的生态格局,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集约紧凑 低碳发展模式,促进城市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 安徽省关于征求《安徽省 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按照《省级国土空间 国 土 空 间 规 划 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着力构建国土空间开 (2021-2035 年)(征求 发保护战略新格局,助力加快建设美好安徽,我们组 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织编制了《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征 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提出到 2025 年,浙江数字经济发展将达到世界先进 浙江省关于印发浙江省 水平,数字经济增加值占 GDP 比重为 60%左右,规上数 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 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达 3.5 万亿元,关键业务环 规划的通知 节全面数字化的规上企业比例提高至 80%。 2021.6.29 河南省《2021 年郑州都 市圈一体化发展工作要 点和重大项目》  明确提出深入推进郑开同城化等 7 大要点 23 条具体任 务,包括轨道交通三期建设;推进阿里巴巴、海康威 视等产业落地、河南大学郑州校区建设;推动设立豫 沪合作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打造“信用免押金 都市圈”等。 资料来源:中指研究院综合整理 本报告数据来自 CREIS 中指数据或中房指数系统对公开资料的整理。详情请查询 http://fdc.fang.com 或致电 400-630-1230, 010-56319253。 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 报告正文: 一、中央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房地产金融监管继续从严 经济方面,我国经济增长保持韧性,经济长期向好,呈现稳中加固、稳中 向好的发展态势,面对新冠疫情整体冲击可控。通过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和宏 观审慎性管理,实现了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支撑,对 房地产、跨境资本流动、债券市场等领域的潜在风险,实现系统性风险管控, 经济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固。一季度 GDP 同比增长 18.3%,相较 2019 年同期增长 10.3%,两年平均增长 5.0%,随着随着全国系统性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 扎实推进,经济发展韧性持续显现,政策驱动、结构性复苏、出口额扩大等诸 多因素共同作用,我国经济继续呈现稳中加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政策方面,中央坚持“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 性、可持续性,对房地产金融风险审慎管理,防控系统性风险,确保经济运行 在合理区间。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坚持稳 健的货币政策,分别在 2020 年 8、12 月提出房企的“三道红线”和银行端的“两 条红线”,从供需两端实现房地产行业金融风险调控;严控“经营贷”“消费 贷”,加强购购房贷款全流程监控,控制违规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遏制“炒 房行为”,确保房地产行业长效稳定发展。 6 月 10 日,在第十三届陆家嘴论坛会议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考 虑到我国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内,在潜在产出水平附近,物价走势整体可控, 货币政策要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坚持稳字当头,坚持实施正常的货币政策, 尤其是注重跨周期的供求平衡,把握好政策的力度和节奏”。会议上,银保监 会主席郭树清指出“房地产是金融体系最大的灰犀牛”,并直言“押注房价永 远不会下跌的人最终会付出沉重代价。” 6 月 25 日,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二季度例会中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稳 中加固、稳中向好,但国内外环境依然复杂严峻,要求“加强国内外经济形势 的研判分析,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防范外部冲击……稳健的货币政策 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把握好政策时度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 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 定……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完善央行政策利率体系……构建金融 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 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为贯彻中央严防“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 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部署,各地方政府持续加强房地产金融管控。6 月 3 日,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分别对 5 家小贷公司进行了监管约谈,要求“进行全面 自查整改,重点自查与房地产中介机构、按揭服务公司等各类涉房地产中介机 构的合作情况”。天津银保监局持续有序推动“经营贷”违规行为排查工作, 并由多部门联合发布《向社会发布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风险提 示》,“提示广大居民,经营用途贷款等信贷资金不得违规用于购房、结清房 贷、偿还其他渠道垫付的房款。”. 伴随着房地产金融监管的持续强化,重点监测城市的首套和二套房房贷利 本报告数据来自 CREIS 中指数据或中房指数系统对公开资料的整理。详情请查询 http://fdc.fang.com 或致电 400-630-1230, 010-56319253。 批注 [f1]: 时间写上,容易误解 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 率呈现不同程度上升。2021 年 6 月,5 年期以上 LPR 为 4.65%,已连续 14 个月 保持不变。首套房、二套房房贷利率较去年底分别提升 10 个、7 个百分点。广 州、杭州、东莞、西安、郑州等城市首套和二套房房贷利率均有所提升,其中 广州、东莞、郑州房贷利率提升幅度相对较高。另外在银行端“两条红线”影 响下,郑州、杭州、合肥、广州、重庆等城市出现二手房市场停贷现象,贷款 额度趋紧。 房地产行业金融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央行将房企商票纳入监控,“表外 负债”监管或将加强。2020 年 8 月出台的房企“三道红线”对超过标准的房企 实行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进行限制,而房企商票则是在监管有息指标计算范围 之外的融资手段,房企多用于降低“三道红线”主要监测指标数据,近年规模 迅速增长。“三道红线”监管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房企债券融资空间,部分房企 遂通过商行票进行变相融资,2021 年 6 月 30 日,央行已将“三道红线”试点 房企商票纳入监控范围,进一步防范房地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发生。未来房企 “表外负债”将受到监管密切关注,房企降负债的压力可能进一步加大。 整体而言,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呈现稳中加固、稳中向好态势,但国内外环 境依然复杂严峻,中央强调需监控防范外部冲击,货币政策仍将灵活精准、合 理适度,保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内,维护经济大局整体平稳,增强经济发展 韧性。预计下半年,货币供应量增速仍将保持在相对高位,为经济恢复提供必 要支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将科学管理市场预期,侧重向重点领域、薄弱环节, 大力服务实体经济,同时严防化解金融风险,坚守审慎性的房地产金融管理。 未来在“房住不炒”的定位下,房地产行业资金监管可能进一步强化,信贷环 境存继续收紧预期。 二、税制体系持续完善,土地出让收入转由税务部门征收 6 月 4 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将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 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 要内容如下:  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 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 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 先试点后推开。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 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 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 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全 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 税务部门征收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应当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印)制的非 税收入票据,按照税务部门全国统一信息化方式规范管理。  除本通知规定外,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 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近几年中央不断推进相关制度改革,具体政策和措施逐步到位,同时兼顾 本报告数据来自 CREIS 中指数据或中房指数系统对公开资料的整理。详情请查询 http://fdc.fang.com 或致电 400-630-1230, 010-56319253。 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 长短期结合。本次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 4 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 收,是机构改革方案的后续政策,2018 年 3 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 机构改革方案》,指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 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此后我国税制持续改革,经历了基 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部分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逐渐划归税 务部门征收的过程。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划转,正是税制改革的一部分,征收将更 规范、更高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征收由自然资源部门划转给税务部 门,从全国统一管理的角度上看,有利于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的征管效率,降低 征收成本。同时税务部门的统一税费征管平台,已具有较为高效、完善的征管 能力,可使征收流程更加规范化。值得注意的是,在税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土 地出让收入的使用将进一步透明化,一定程度上会引导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部 分更加缜密,从而促进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依赖。 各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度普遍偏高,有效合理管控更加必要。 同时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地方政府重要的财政来源,2020 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 算本级收入 89927 亿元,同比增长 11.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84142 亿元,同比增长 15.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增长对地方财政收入提供了 强大支撑。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的比值超 0.84,政 府依赖度较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进一步强化 了中央对资金使用范围的监管,一定程度上将约束地方政府对资金的使用范围。 《通知》仅改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征收部门,现阶段对于地方政府 整体影响不大。通知内明确提出政策仍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除本通知规 定外,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 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并通过“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稳步检 验征收体制变更可能带来的影响,最大程度上限制了改革带来的影响。 中央税制改革持续落实,未来重点城市房地产税试点预期增强。如财政部 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是完善我国现代税收制度 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我国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税制改革,包括全面推开营改 增试点,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全面推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开展水资源税 试点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体制的建立,进一步强 化了中央对资金使用范围的监管,进一步健全税制改革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 比重的相关举措或将继续落实,而房地产税作为直接税的一种,相关工作预计 将有新的进展,接下来重点城市房地产税试点的预期增强。 近几年中央不断推进相关制度改革,具体政策和措施逐步到位,同时兼顾 长短期结合,重要政策均有合理的过渡期安排。本次土地出让收入划归税务部 门征收在部分省市先行试点,也说明中央在政策出台过程中做了更多的考量。 短期看,本次政策的出台对房地产市场以及对地方政府收入上的影响并不会太 大,但需要关注中长期税制改革方面的新举措,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依赖是 大势所趋。 三、各地加码楼市调控,稳定市场预期 本报告数据来自 CREIS 中指数据或中房指数系统对公开资料的整理。详情请查询 http://fdc.fang.com 或致电 400-630-1230, 010-56319253。 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 中央及各地方持续加码房地产调控政策,调控方式、力度及细致度均出现 了显著升级,调控“工具箱”不断丰富,中央房地产调控方案密集出台,加强 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建立多主体供给的住房制度、热点城市集中供地机制、 建立“人、房、地、钱”的联动机制,地方管控政策也不断推陈出新,房地产 市场监管持续收紧,从房地联动、限购限售、竟配建、摇号选房、严查“经营 贷、消费贷”违规流入市场、建立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机制等对层次加码,力促 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21 年上半年,30 余热点城市出台 调控新政,累计调控次数超百次,明显超过去两年同期水平,调控更加频繁, 调控手段更加全面。 出台时间 2021.6.1 2021.6.3 2021.6.4 2021.6.9 2021.6.9 表:2021 年 6 月部分省市房地产政策一览 城市 调控方向 政策主要内容 成都 绍兴 湖州 南昌 湖州 加强二手住 房价格参考 体系管控 网格控房价 房地价联动 限购 限售加强 严格更名 严格退房 摇号售房 限房价 限地价 一次报价禁 马甲 限房价 限地价 竞配建 ①5 月 28 日,成都市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发 布了全市 201 个住宅小区的二手住房成交参 考价格②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要及时将挂 牌价格高于对应小区参考价格的存量房源 予以下架③近期主管部门及协会将对成都 市二手住房挂牌价格发布情况进行随机抽 检 ①市区商品住房价格实行网格化管控。各区 根据区域实际,科学划分网格,合理设定网 格控价。②以网格控房价,提前设定住宅用 地出让最高限价。③住宅用地出让增设“定 品质”要求,将建设品质要求等约定纳入出 让公告。④限购:对在市区拥有 3 套及以上 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 品住房;对在市区已拥有 1 套及以上住房的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 房。⑤新购市区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 转让时限由 2 年增加至 3 年 ①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合同网签后,除在父 母、配偶、子女之间更名外,其他情形不得 更名。实行公证摇号销售的项目,不得更名。 ②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合同网签后,经买卖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的,该房源须按原合同价 格进行公示,并采用摇号、抽签等方式公开 销售。 ①市房管局根据拟出让住宅用地周边新建 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价格等情况科学制定房 屋最高限价。②市区住宅用地可实行“限地 价”出让。③交易方式采取“网上拍卖+一 次性报价”复合模式。“网上拍卖”阶段竞 价超过竞价上限时,转入“一次性报价”阶 段;在“一次性报价”阶段,按最接近所有 报价平均值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④严格 限制关联公司参加同一宗住宅用地竞买。⑤ 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和装修质量监管。 8 宗地块采用了“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 的竞价方式,对商品住房毛坯均价和车位备 案均价作出了限制。 设定了最高限价和最高投报面积。 本报告数据来自 CREIS 中指数据或中房指数系统对公开资料的整理。详情请查询 http://fdc.fang.com 或致电 400-630-1230, 010-56319253。 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 出台时间 城市 调控方向 政策主要内容 2021.6.11 2021.6.15 2021.6.21 东莞 无锡 广州 ①新注册空壳公司不能参与土地拍卖。②参 加强管控 “两集中” 拍企业实缴出资金额、员工参保人数、纳税 金额均需大于 0。③初次违反规则,参拍企 业禁拍 1 年,再次违反规则,参拍企业母公 司禁拍 1 年。 严“经营贷、 ①要联手金融监管部门采取措施,严查经营 消费贷” 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②构建多 遏制学区房 维度住房保障体系;③对遏制学区房炒作做 炒作 出进一步明确要求。 ①网签备案价不接受政府指导意见的项目 加强“一房 一价” 暂不发预售证;②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 房一价”,不得以“捆绑销售”、“双合同” 或者附加条件、抵扣房价等限定方式变相实 行价外加价。 资料来源:中指研究院综合整理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湖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商品住房合同 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 “摇号售房”的机制,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有关购 房合同更名、退房等操作的管理规范,旨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抑制投机炒 房,内容如下:  严格更名管理。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合同网签后,经买卖双方协商一 致,除在父母、配偶、子女之间更名外,其他情形不得更名。实行公 证摇号销售的项目,不得更名。  严格退房管理。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合同网签后,经买卖双方协商一 致退房的,该房源须按原合同价格进行公示,并采用摇号、抽签等方 式公开销售。 绍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绍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提出通过网格控价为依据,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实行区域限购,提高限售 年限,内容如下:  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商品住房价格实行网格化管控。各 区根据区域实际,科学划分网格,合理设定网格控价。  在既有住宅“限地价、竞配建”出让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房价 地价联动机制。以地块所属网格控价为依据,合理设定住宅用地出让 最高限价。住宅用地出让增设“定品质”将建设品质要求等约定纳入 出让公告。 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实行限购,对在市区已拥有 3 套及 以上住房(拆迁安置房除外)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 住房;对在市区已拥有 1 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 售新建商品住房。 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在市区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 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 3 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 网签时间为准。 本报告数据来自 CREIS 中指数据或中房指数系统对公开资料的整理。详情请查询 http://fdc.fang.com 或致电 400-630-1230, 010-56319253。 中国房地产政策跟踪报告 整体来看,中央将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基调不变,全面落实因城施策, 以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供给端政策将持续完善和发力,要 求增加重点城市土地供应量,加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支持力度,同时,继续强 化房地产金融监管力度,严查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住房信贷环境预计将 持续收紧。地方层面,因城施策下,调控升级加码的城市将继续向热点三四线 城市蔓延,各城市或参考借鉴一二线城市有效的调控政策,不断细化和完善当 地调控“工具箱”;针对二手房市场热度较高的城市,地方政府或加强二手房 市场的调控力度,发布热点片区的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或限制贷款等,以稳定市 场情绪。“两集中”供地城市或进一步扩围,土拍环节限地价、限房价的城市 亦将有所增加,强化房地联动效应。 重要声明 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我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不会发生任何变更。 本公司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与公正,但文中的观点与评论仅供参考,不代表对市场走势的确定性判断。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中指研究 院,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数据来自 CREIS 中指数据或中房指数系统对公开资料的整理。详情请查询 http://fdc.fang.com 或致电 400-630-1230, 010-5631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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