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计算是一种通过基于网络的工具和应用程序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模式。云服务通常有三种服务模式:基础设施、平台和软件。在软件即服务(Software as a Service, 以下简称为“SaaS”)合同中,客户一般不会获得软件许可,也无权拥有软件。合同仅许诺客户在合同期内获得使用供应商应用软件的权利。这种访问权并没有向客户提供软件资产,因此,对软件的访问权只是客户在合同期内获得的一种服务。软件通常仍保留在卖方硬件上,买方只能通过互联网连接访问软件。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IFRS IC,以下简称“委员会”)于2019年3月发布了一项关于SaaS协议会计处理的议程决定,规定将SaaS协议作为整体进行核算。该议程决定阐明一项协议何时应作为一项服务(如果主体没有获得拥有软件的权利,云计算通常就是这种情况),而何时可能是一项无形资产或租赁。在最新的议程决定中,委员会只关注配置和定制成本的会计处理。因此,本文也只关注此类协议配置和定制成本的会计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