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数字钦州”建设2023年工作方案

  • 2023年08月23日
  • 50 金币

 “数字钦州”建设2023年工作方案为加快推动“数字钦州”建设,根据《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数字广西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数广办发〔2023〕7号)和《“数字钦州”建设“十四五”总体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规划部署,紧紧围绕数字广西建设总体思路,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持续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壮大数字经济产业,拓展数字融合应用场景,提升数字治理能力,突出抓好数字经济相关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园区提质、优势企业培育,着力完善数字经济发展生态,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据价值化互促共进,加快建设数字强市。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中国—东盟信息港钦州副中心和华为全球云计算网络广西唯一节点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市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建设。到2023年底,数字基础设施不断夯实,累计建成5G基站超过3500座,5G网络覆盖75%以上行政村。千兆城市建设不断深入,全市自然村光纤网络通达率力争达到98%以上。电子政务外网带宽不断提升,接入率持续达到100%,中国—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实现安全可靠绿色高效运营,钦州华为云规模不断扩大,拓展面向东盟的业务。数字政府建设不断加强,初步实现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数字经济发展不断加快,新引进数字经济关联企业30家以上,新培育规上关联企业5家以上。加快建设一批重点数字产业项目,带动全市电子信息产值(收入)增速达到15%以上。产业数字化转型不断深入,推广应用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新打造一批国家或自治区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数字化车间等。数字社会应用不断拓展,重点建设数字交通、智慧海防打私、公安天网等一批项目,不断丰富政务、交通、教育、平安、电商等行业数字化应用,使城市生活变得更方便、更快捷。三、主要任务(一)实施数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部署,以5G、千兆网络、数据中心、智能充电桩等为重点,加快建设完善一批新型基础设施。1. 稳步推进5G网络覆盖。加快出台《钦州市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方案,稳步推进5G网络向县(区)、镇(街道)两级覆盖。到2023年底,累计建成5G基站超过3500座,5G网络覆盖75%以上行政村。加快传统5G基站节能改造和节能5G基站推广应用,创新合作模式,支持企业采用高维散热器、热管理新材料、碳化硅射频器件等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案、新设计,降低基站设备能耗。(牵头单位:市通管办;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开投集团公司、自贸开投集团公司、铁塔钦州分公司)2. 大力推进高水平全光网建设。重点推进光纤网络向20户以下自然村延伸,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1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网络覆盖,力争全市自然村光纤网络通达率达到98%以上。千兆网络覆盖城镇家庭和60%的农村家庭。打造一批“5G+光网”双千兆示范小区、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市通管办;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电信钦州分公司、移动钦州分公司、联通钦州分公司、铁搭钦州分公司、广西广电网络钦州分公司)3. 中国—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实现高效运营。深入挖掘潜在需求用云企业,优化本地云服务价格体系,建立“一对一”服务团队,加大钦州华为云的推广应用力度。到2023年底,新增不少于10家国内和东盟地区的企业上云,力争中国—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一期项目机柜整体上架率达到40%以上。(牵头单位:市开投集团公司;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通管办,钦州高新区管委)4. 进一步强化数据中心统筹布局。坚决避免数据中心盲目无序发展,统筹利用好我市已建的中国—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及大数据中心、中国—东盟信息港跨境数据中心、电信钦州分公司国贸数据中心、移动钦州分公司永福数据中心4个大中小型数据中心资源,对于数据中心整体上架率(建成投用1年以上)低于50%的,不支持规划新的数据中心集群,不支持新建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项目。原则上各县(区)、开发区不得对新建的数据中心给予土地、财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定期组织开展数据中心生产能耗情况调查,推动对电能利用效率超过1.5的数据中心进行节能降碳改造。(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经济发展局、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市开投集团公司、中马方圆实业有限公司、电信钦州分公司、移动钦州分公司)5. 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支撑能力。不断完善市、县(区)两级电子政务外网,扩大互联网出口带宽,逐步提升各单位接入带宽。配合自治区开展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改造。做好网络运维管理,保障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稳定运行。持续开展摸底调研,查漏补缺,确保2023年各级各部门所有下辖单位(含二层机构、学校、医院、村委、社区、企业)100%接入本级电子政务外网,并统一使用本级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上网。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再单独缴纳互联网上网费用和自建专网(含国垂、区垂需要本地负担经费的线路)的费用。其中,由市本级统筹建设的,各使用单位按应负担的额度调减本单位预算,市财政相应调增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机构预算,统一由市本级电子政务外网运维管理机构负责缴纳。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保障本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维和管理费用。国有企业接入电子政务外网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对于还在单独租用互联网线路的单位,要尽快停用,不再单独缴纳互联网上网费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6. 加快布局智能新能源充电桩。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逐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到2023年底,全市完成新建智能充电桩不少于900个,充电枪头累计达到3701个,形成以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公务等专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以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公用设施为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钦惠充”为支撑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开投集团公司;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二)构建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政府履职效能。7. 提高数字政务改革水平。推动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全面落地,深化“全链通办”“同城通办”“全区通办”“跨省通办”改革。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试点开展免材料类政务服务事项“一号快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8. 增强便民惠企数字能力。推动自助服务终端进驻楼宇和银行网点。依托广西惠企惠民政策兑现平台,推动惠企惠民政策发布及兑现。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及督办机制,畅通企业诉求反应及办理渠道。扩大电子印章签章应用。持续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9. 持续优化12345热线功能。强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120、119等紧急热线或公共服务热线的服务联动,配套完善联动考核机制。探索开展“12345+智慧城市”试点,推进12345热线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10.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用。持续拓展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覆盖范围,强化交易全流程实时监测分析,探索对交易全流程进行实时监测。(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11. 加大云网统筹利用。持续实现各级各单位云网统筹利用率达95%以上,巩固非涉密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率100%、非涉密业务专网迁移打通率100%、互联网出口线路撤销完成率100%成果。各级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购买服务器、存储等硬件设备,统一依托壮美广西·钦州市云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三)大力发展融合创新的数字经济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对数字经济建设的总体部署,以钦州华为数字小镇和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为抓手,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大力发展大数据、平台经济、智能终端制造、信创、北斗、元宇宙等数字经济产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高质量融合发展。12. 发展壮大互联网平台经济集聚区。依托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政策优势,在企业注册、政策扶持、产业服务等方面按规定给予重点扶持,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模式受各方认可、有可持续增量的互联网平台经济龙头企业。(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经济发展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钦州高新区管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财政金融局、招商服务中心、产业服务中心、税务局)13. 聚力打造智能终端产业发展高地。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对用于支持5G、智能终端、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发展的高标准厂房和其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争取政府专项债券支持。2023年9月底前建成运营钦州高新区返乡创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为企业落地提供平台支撑。规划建设智慧船舶产业园,加快布局高技术船舶建造研发及相关配套产业,推进智能动力装备产业项目落地。用好市领导跟踪服务推进重大项目“四个一”工作机制,全力服务睿显OLED、见炬科技等重点数字经济项目(企业),协助企业达产、上规,助力企业拓宽国内外市场。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大力扶持龙头企业搭建网络化协同平台,鼓励其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促进产业链向更高层级升级,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钦州高新区管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经济发展局、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招商服务中心)14. 延伸壮大数字经济产业链。依托见炬科技项目,开展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检测仪、温差发电设备、小空间温控设备等下游产业链招商,加快培育热管理和温控产业集群。以中伟项目为龙头,做强三元材料和磷酸铁锂双链条正极材料,补齐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锂电池材料,规划建设新能源材料“园中园”。(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招商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石化产业发展局,钦州高新区管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产业服务中心、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15.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深度融合。(1)推进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鼓励软件厂商在钦州部署国产ERP系统,面向企业提供应用服务,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鼓励企业购进机器人,积极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升级,推动生产设备、生产系统智能化改造升级。定期组织企业申报认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未来工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等。充分发挥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数据平台的作用,新增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钦州高新区管委,市开投集团公司,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2)推动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数字化升级。推行“机器换人”,鼓励工业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网络厂商合作开展工业互联网内外网改造及平台建设,科学部署和应用5G、无线WIFI、千兆光纤网络,应用新型智能网关、IPv6等新一代网络产品和技术,实现企业各类生产设备、原材料、控制系统、信息系统等广泛互联。支持企业在钦州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平台,加强工业标识规模化应用推广,深化工业标识在设计、生产、服务等环节应用,实现企业及供应链上下游跨地区、跨行业、跨企业的产品追溯及信息查询共享,最大限度为企业赋能。(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通管办,钦州高新区管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16.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1)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拓展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休闲、观光、康养、科普等功能,推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打造一批智慧田园、智慧果(菜、茶)园、智慧牧场和智慧渔场。支持荔枝、奶水牛、陈皮等产业园区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打造成广西智慧农业模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2)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推动灵山荔枝、灵山奶水牛、浦北红椎菌等钦州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支持发展特色产业示范基地,通过“电子商务+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带动本地区的特色优质农业集聚发展,打造钦州特色农产品品牌,促进特色农产品“走出去”。鼓励支持利民财行电子商务、天御电子商务、三好农业等一批本地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3)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结合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灵山县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打造灵山县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奶水牛)、鱼苗产业核心示范区、农产品公共产地仓、荔枝智慧果园、伯劳镇玉兰花产业智能化基地等一批示范项目。建立全市数字乡村项目库,指导完成全市数字乡村项目论证、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积极为数字乡村建设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指导开展钦州市数字乡村建设课题研究,认真总结数字乡村试点建设经验,积极参加“壮美广西数字乡村优秀案例展示”活动,争取更多案例入选。(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17.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服务业深度融合。(1)健全数字+物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北部湾(广西)大宗商品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现代物流企业协同建立数据采集、处理、整合、交易等服务平台,实现现代物流行业的数字化发展。依托钦州保税港进口木材交易中心,发展家居产业,推动基于互联网研发新设计、新产品、新服务,培育数字创意产业集群。支持服务业企业“深度上云”,从资源上云逐步向管理、业务、数据上云升级。(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贸易与物流发展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2)支持共享经济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交通出行、房屋租赁、家政服务、酒店餐饮等民生服务资源的开发共享,支持网约车、共享单车(助力车)、家庭旅馆借宿、办公场地短租、办公设备等共享服务业发展。完成钦州市公共区域免费无线网络(WiFi)升级改造,提升用户使用体验。持续推动分享、协作模式向智能制造、金融租赁、物流运输及教育培训等领域渗透,支持企业在钦州构建分享型研发设计平台、在线知识共享平台、劳务资源分享平台等。(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开投集团公司)(四)建设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对数字社会建设工作总体部署,推动市天网升级改造、北部湾综合货运枢纽智能管理平台(一期)等一批项目建设,打造一批数字社会行业应用。18. 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创新建设模式,加快制定钦州教育城域网建设方案,力争全市各学校2023年12月底前接入快速稳定、绿色安全的教育网。推动解决学校教室多媒体设备及教师电脑不足等问题,推进数字教材及资源规模化应用,引导学校建设校本资源,满足师生教与学多样化、个性化需要。推进“三个课堂”建设和应用,促进农村特别是脱贫地区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八桂教学通”应用培训,利用广西中小学云课堂,开展网络教研,构建新型教研模式,促进我市教学研究活动的有效开展,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普及新技术支持下的混合式、合作式、体验式、探究式等教学方式,加强教与学全过程数据分析和运用。组织开展2023年钦州市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优秀课例评选、信息化作品评选等活动,以活动促应用,促进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提升课堂效率。组织开展钦州市中小学生电脑制作竞赛、科技创新、人工智能、创客等活动,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区级、国家级竞赛,提高我市中小学生的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19. 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场景应用,鼓励市、县(区)医疗医疗机构通过5G、人工智能等技术,为基层医院提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等服务,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断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服务的需求。推动已建医疗相关信息系统接口的开放,降低各类系统平台接入公共卫生系统成本。(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20. 推广数字交通应用。加快北部湾综合货运枢纽智能管理平台一期项目(钦州市不停车超限检测点信息化工程)建设,确保2023年12月底前建成,实现货运信息收集发布、货运市场实时监控、安全动态监管、治超执法、应急管理等,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同时,积极谋划启动北部湾综合货运枢纽智能管理平台二期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广西沿海公路管理局)21. 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做好钦州市公共安全视频建设联网应用项目(雪亮工程)日常运维工作,确保视频在线率达到95%以上。以数字检察为切入点,汇聚各单位相关数据,建设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逐步打造成为市域治理智能化综合平台。推动钦州市天网升级改造项目开工建设,升级替换老旧或损坏的监控设备及视频图像综合应用平台,深化数字化手段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治安联动等方面的应用,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持续推动智慧社区建设,争取不少于2个社区列入自治区智慧社区试点。不断完善“钦点即到”小程序并逐步向全市推广应用,为公众提供更多办事、出行、生活、养老等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安全生产和消防救援工作力度,完善“互联网+监管”,运用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实现精准监管。(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22. 强化商贸行业智慧监管能力。2023年7月底前启动钦州市海防打私智慧指挥系统二期建设,加密岸线区域视频监控资源,升级改造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和海防打私指挥中心,加大对沿岸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管控力度。充分运用视频监控、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对重点岸线区域、船舶停泊点、码头及陆路要口区域的实时智能巡控、研判、预警,强化钦州岸线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开投集团公司,钦州海事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数字化发展管理中心)23. 构建综合服务移动开放体系。依托自治区统一的“智桂通”APP,完善“智桂通”钦州频道,2023年底前,完成各级各部门自建的政务服务移动端整合至“智桂通”APP,推动相关单位业务系统数据和接口向“智桂通”移动生态体系开放,鼓励围绕“智桂通”开展各领域服务流程的创新创造,为全市政企单位、群众等提供“全方位、全时空、全覆盖”的移动综合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五)推动中国—东盟信息港副中心建设提质增效依托中马“两国双园”和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建设,大力发展北斗导航、热管理新材料、硅基微型显示屏、平台经济等数字经济产业,新增一批规模以上关联企业和面向东盟的总部企业,推进睿显OLED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在东盟国家落地一批数字化应用场景,打造面向东盟的数字丝绸之路。24. 加快发展北斗导航服务产业。完成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北斗及遥感卫星应用创新创业基地(二期)收尾工作建设。依托智慧平陆运河建设,积极开展招商,争取引进卫星元器件制造、核心芯片研发、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分析应用等关联企业进驻,培育发展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时空大数据应用产业,建设面向东盟的北斗时空信息枢纽。(牵头单位: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经济发展局、招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25. 促进跨境数字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推进智慧综合保税区建设。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充分发挥中马“两国双园”平台优势,发展智能终端、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加强中国—东盟数字产业的跨境交流,促进数字产业聚集发展,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电子信息高端制造基地。以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为引领,构建面向东盟的跨境数字产业链、供应链投资体系。抢抓RCEP给广西产业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制定精准招商、成果孵化政策,以成立合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积极引进数字经济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等外资高科技企业落地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经济发展局、招商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26. 提升中国—东盟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加快建设钦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二期)项目,拓展服务功能链条,推动一批跨境电商关联企业落户,打造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运营好北部湾(广西)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推动我市有色金属、粮食、冷链、石化等优势产品线上交易,打造成为面向东盟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结算中心和以人民币计价的定价中心。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建设物流中心仓,鼓励企业在东盟国家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保税仓。支持建设中国—东盟跨境电商直播基地与主播培养基地,推动“跨境电商+网红直播”等新业态新模式向东盟国家推广。支持企业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搭建跨境电商网络服务平台,开通“服贸通”中国—东盟数据专线,用好联通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贸易与物流发展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27. 建设面向东盟的智慧港口。加快数字口岸和陆港场站设施智慧化建设,构建中国—东盟“一单到底”的数字化多式联运体系。加快建设钦州保税港区自动化集装箱码头项目,2023年底前建成运营大榄坪南作业区9#、10#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加快推动中国—东盟海铁联运钦州转运中心工程项目、陆海新通道(钦州)国际集装箱分拨中心、北部湾(广西)大宗商品公共服务基地项目(一期)等一批面向东盟的智慧物流项目建设。加强与东盟港口通关便利化合作,争取更多东盟港口城市加入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加大“智慧港口”“智慧物流”等关联企业引进力度,归集和挖掘更多港口物流数据。(牵头单位:市北部湾办,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贸易与物流发展局;配合单位:钦北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六)培育统一开放的数据要素市场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目标,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持续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探索数据要素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新路径,深挖数据要素融合价值,推进数据资源全领域流通。28. 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制定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明确管理机构和主要职能,确保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有力、职责明确、运转顺畅、管理规范、安全有序。强化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打造一批政务数据在辅助政务决策、支撑政府履职、服务企业和便利群众业务办理等方面的应用场景或案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29. 强化公共数据归集共享。推动各级各单位建立全量覆盖、互联互通的全市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实现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与政务服务事项目录100%关联匹配。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共享激励机制,推进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应用,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归集政务数据和开放数据总量均超过2.64亿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30. 加强数据质量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数据质量反馈整改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强数据质量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数据资源的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和时效性。2023年9月底前,更新政务数据和开放数据年度目录,12月底前,全市政务数据共享质量和公共数据开放质量指数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31. 促进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完善数据开放共享标准规范,扩大数据开放共享范围。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交易规则、安全保障体系、平台监管机制和数据要素市场监管制度,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构建数据交易生态,鼓励利用公共数据开展科学研究、产品开发、数据加工等活动,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七)构筑可信可控的数据安全体系强化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构建数字政府一体安全模式,加强数据安全和管理,加强密码管理和应用,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攻防演练,不断提升一体化风险监测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重大网络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事件零发生。32. 强化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备案。持续开展非涉密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情况摸底调研,定期向建设单位反馈等级保护测评和备案的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在2023年11月底前,对已建和新建的非涉密信息系统100%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备案。其中,二级信息系统完成备案后,应当结合实际至少开展一次测评,费用不应超过6.8万元/系统;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完成备案后,应当每年开展一次测评,测评费不应超过8.6万元/系统,四级、五级信息系统测评费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对于未落实等级保护测评资金的单位,可向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申请采取打捆的方式开展测评及备案,相关资金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统筹申请解决。对于已不使用的信息系统,要尽快停用并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备,不再开展信息安全等保测评和备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33. 构建一体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数字政务一体安全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数字政府一体安全技术保障体系,持续提升全方位监测预警和安全防护能力。做好网络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分析,及时预警和处置安全威胁和安全事件。加强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持续提升整体防护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34. 加强数据安全和管理。强化数据分级分类管理,落实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开发利用等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加强数据授权管理,防范数据泄露和非法获取。建立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对政府信息化项目产生数据的监管,避免数据被违规截留和商业化使用。加强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审批及网络工作群的备案工作,持续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和网络工作群规范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5. 加强商用密码管理和应用。推进商用密码在政务信息化建设中全面有效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当落实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在信息系统建设和改造项目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委托密码应用安全性测评机构开展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以下简称“密评”)。密评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各有关单位要将密评结果备案申请书、《网络与信息系统密评备案信息表》、密评报告一并报至市密码管理局备案。对于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未落实密评资金的,可向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申请采取打捆的方式开展密评,相关资金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统筹申请解决;使用非财政资金建设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安排解决。(牵头单位:市密码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6. 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加快推进我市自建非涉密信息系统与鲲鹏、昇腾等软硬件技术体系的适配工作,2023年底前,实现不少于30个信息系统迁移部署在我市鲲鹏政务云上。围绕教育、医疗、交通、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等行业和领域,打造一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示范标杆应用。(牵头单位:市密码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37. 加强网络安全检查和攻防演练。2023年6月底前,开展一次全市网络安全检查,着重检查各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网站、邮箱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情况。加快建立立体交叉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打造钦州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市委网信办、市密码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通管办要联合举办2023年度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和培训,消除网络安全隐患,抵御网络恶意攻击,全面筑牢全市网络安全防线。(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密码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通管办)四、重点项目围绕加快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发展,2023年,在信息基础设施、产业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快建设睿显OLED微型显示芯片产业化项目、钦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二期)项目、钦州高新区IOT(物联网)硬件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灵山天山电子液晶显示器及模组产业化基地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详见附件)。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在“数字钦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牵头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各配合单位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目标。各牵头单位于2023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要建立“数字钦州”建设评估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力度,抓好重大任务和重大项目的督促落实,定期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加大招商力度整合钦州市、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以及各县(区)的招商团队资源,加大数字经济产业招商力度。由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招商服务中心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围绕数字经济产业链的构建培育、发展壮大、延伸完善等,开展定向招商、以商招商、联合招商,大力引进一批智能制造、大数据、跨境电商、新能源及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港航物流、游戏动漫、元宇宙、GIS导航、软件外包等关联企业落户。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单位项目优势,吸引更多企业落户,持续培育一批规模以上数字经济关联企业。(三)加强政策扶持对招商引进钦州的企业,可按照《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联动招商暂行办法》优先推荐注册到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享受片区优惠政策和我市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优惠政策。对引入的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可“一事一议”,由市本级及对应县区集中资源予以支持。鼓励本地国有平台公司采取独资或合资的方式成立信息化运营公司,参与“数字钦州”建设以及项目的运行维护,推动本地国有平台公司改革,打造一批信息化项目样板,培养更多信息化建设人才。(四)拓宽资金渠道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大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做好项目策划包装,重点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政策及资金倾斜支持。市财政要统筹各级各类资金用于支持“数字钦州”重点项目建设。同时,积极争取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充分利用钦州设立的基金,优先支持“数字钦州”相关重大应用示范类和创新研发类项目(企业)落户。鼓励引导资本规范参与“数字钦州”建设,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数字化发展,构建社会资本有效参与的投融资体系。(五)加强人才建设鼓励本地院校设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相关专业,与大数据相关企业及机构联合建立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充分利用钦州智汇谷科技园、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钦州分中心、中国—东盟信息港鲲鹏生态创新中心钦州分中心等资源,加快培育培养一批跨学科的数据分析技术和管理人才。充分利用自治区、钦州市人才引进和奖励政策,引进一批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领域的创新型、实用型人才。(六)强化数据安全加强“数字钦州”网络安全体系顶层设计,严格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分级保护制度。加快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推动数据库、操作系统、计算机、终端设备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逐步实现国产化替代,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密码技术产品。强化政务数据安全管理,避免政务数据被违规截留和商业化使用,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化工程全过程安全监督机制,明确安全责任边界,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跨部门、跨地区条块融合的安全保障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保护,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加大对技术专利、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个人隐私等的保护力度。(七)营造良好氛围推动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共同参与“数字钦州”建设,建立一批数字经济相关研究院。定期举办网络文化节、数字经济交流会、云计算产业峰会、专题培训会等活动,扩大示范带动效应。定期邀请行业内相关专家学者为各级各单位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对“数字钦州”建设的认识。通过报刊电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多渠道开展对“数字钦州”建设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成果的宣传推介,推动数字化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数字钦州”建设的良好氛围。附件:1.“数字钦州”2023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计划表(动态更新)2.“数字钦州”2023年企业投资重点项目计划表(动态更新)

  • 关注微信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