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说明了《全球报告倡议组织 305:2016 年排放报告》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 305:2016 年排放报告》之间的互 操作性。 (GRI 305)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2 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公司在根据这两项准则衡量 和披露范围 1、范围 2 和范围 3 的温室气体 (GHG) 排放量时应考虑这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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