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重要进展月度解读 2021年07月 目录 国内动态 • 三部委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印发《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 • 北京首次颁发商用车自动驾驶测试牌照并开放高速测试场景 • 广州发布两项政策 启动自动驾驶混行试点 国外动态 • 大众汽车集团发布2030 NEW AUTO战略 • ISO技术委员会发布首个L4级自动驾驶系统国际安全标准ISO 22737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1/9) 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包括总则,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主体、驾驶人及车辆,道路测试申请,示范应用申请,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交 通违法与事故处理及附则等七个章节。 修订背景 修订过程(2/9) 主要内容(3/9) 总则(4/9) 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主体、驾驶人及车辆(5/9) 道路测试申请(6/9) 示范应用申请(7/9) 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管理(8/9) 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9/9) 《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1/2)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印发《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 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面向实体经济主战场,面向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需求,统筹发展和安全, 遵循5G应用发展规律,着力打通5G应用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推动技术融合、产业融合、数据融合、标准融合, 打造5G融合应用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为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提供坚实支撑。 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牵引 坚持创新驱动 坚持重点突破 坚持协同联动 总体目标 到2023年,我国5G应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综合实力持续增强。打造IT(信息技术)、CT(通信技术)、OT(运营技术) 深度融合新生态,实现重点领域5G应用深度和广度双突破,构建技术产业和标准体系双支柱,网络、平台、安全等基础能 力进一步提升,5G应用“扬帆远航”的局面逐步形成。 5G应用关键指标大幅提升 5G个人用户普及率超过40%,用户数超过5.6亿。5G网络 接入流量占比超50%,5G网络使用效率明显提高。5G物 联网终端用户数年均增长率超200%。 重点领域5G应用成效凸显 社会民生领域,打造一批5G+智慧教育、5G+智慧医疗、 5G+文化旅游样板项目,5G+智慧城市建设水平进一步提 升。每个重点行业打造100个以上5G应用标杆。 5G应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培育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5G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形成 100种以上的5G应用解决方案。完成基础共性和重点行业 5G应用标准体系框架,研制30项以上重点行业标准。 关键基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5G应用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打造10-20个5G应用安 全创新示范中心,树立3-5个区域示范标杆,与5G应用发 展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2/2)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印发《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 《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4个专栏的工程计划: 专栏1 5G应用标准体系构建及推广工程 构建5G应用标准体系。加快研制芯片/模组、网络、平台、安全体系架构、 应用需求、术语定义等基础共性标准。开展5G确定性网络、增强上行速 率、高精度定位、抗电磁干扰等面向行业需求的增强技术标准研究,加 快创新技术和应用向标准转化。加快重点行业融合应用标准制定,推进 行业融合终端、网络建设标准研制。推广重点行业5G应用标准,选择医 疗、工业、媒体等重点领域,率先推动5G应用标准落地。 提升5G应用标准公共服务能力。开展行业5G应用标准测试评估认证,推 进创新技术成果向标准转化。 到2023年底,形成基础共性和重点行业5G应用标准体系,完成30项以上 重点行业关键标准研制。 专栏2 面向行业需求的5G产品攻坚工程 增强5G基站行业适配能力。针对高温、高湿、防爆等特殊场景,研制适 配各行业需求的专用5G基站。加大适配大上行、低时延、大连接、高精 度定位等需求的新型基站研发,满足5G行业应用需求。 推动5G模组规模化商用。构建模组分级分类产业化体系,指导行业面向 差异化场景需求开展精准化产品研发,持续提升模组的环境适应性,不 断降低规模化应用门槛。 建设行业终端产品体系。丰富面向行业的终端产品形态,真正实现5G行 业终端到现场、到产线、到园区。加快推动基于5G模组的高清摄像头、 工业级路由器/网关、车载联网设备、自动导引车(AGV)等各类行业终 端的研发和迭代演进。 专栏3 5G应用创新生态培育示范工程 培育5G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推动龙头企业发挥技术和市场优势,面向 重点行业推出5G应用整体解决方案和集成产品。 打造行业龙头标杆。调动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积极性,发挥需求导向和资 源整合作用,打通5G应用关键环节,打造一批5G应用标杆案例。 建设5G融合应用创新中心。推动5G应用全产业链协同创新,进行产品工 程化攻关,提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效率。 创建5G应用创新引领区。积极开展应用创新政策试点,优化5G应用发展 环境,探索5G网络建设和应用发展新模式,打造一批5G应用创新引领区。 专栏4 5G应用安全能力锻造工程 提升5G应用安全管理能力。完善5G应用安全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宣贯。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加强5G应用安全评估检测与认证能力建设。 增强5G应用安全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发展内生安全、零信任安全、动 态隔离等关键安全产品,提升基于服务的5G应用安全保障能力。 推广普及5G应用安全解决方案。分场景、分业务形成原子化、细粒度的 5G应用安全解决方案,支持相关企业打造一批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 到2023年底,打造10-20个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树立3-5个区域示 范标杆,与5G应用发展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1/2) 工信部7月12日发布《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鼓 励基础较强的网络安全企业上市,支持领航企业通过战略投资方式整合资源,做大做强,提升网络安全生态引领能力。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产业发展具体目标: 到2023年,网络安全产业规模超过25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5%。电信等重点行业网络安全投入占信息化投入比例达10%。 网络安全产业规模超过25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5%:一批网络安全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达到先进水平。新兴技术与网络安全融合创新明 显加快,网络安全产品、服务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批质量品牌、经营效益优势明显的具有网络安全生态引领能力的领航企业初步形成,一批面 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智慧城市等新赛道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迅速成长,网络安全产品、服务、解决方案单项冠军企业数量逐 步壮大。 电信等重点行业网络安全投入占信息化投入比例达10%: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应用全面提速,中小企业网络安全能力明显提升,关键行业基础设施网 络安全防护水平不断提高。建成一批网络安全人才实训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和实训靶场,创新型、技能型、实战型人才培养力度显著加大,多层次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网络安全人才规模质量不断提高。产融对接更加精准高效,资本赋能作用持续加大。网络安全产业结构进一步优 化,产业聚集效应显著增强。以产品服务能力为导向的健康市场秩序不断完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 征求意见稿提出: ➢ 产融合作深化行动。引导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向网络安全新技术、新模式以及融合创新领域倾斜,适时推动设立国家级网络 安全产业引导基金,加速新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中成熟落地。 ➢ 鼓励各类资本建立科创基金。围绕产业科技创新和核心技术攻关,探索“科技捐赠”和知识产权、期权融资模式,引导资本市场投早投小,助力 成长型企业强化技术优势,深耕细分市场,做专做精。 ➢ 推动关键行业基础设施强化网络安全建设。推动能源、金融、交通、水利、卫生医疗、教育等行业领域加强资产识别、设备防护、边界防护、身 份认证、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技术手段建设,提升重要系统、关键节点及数据的安全防护能力。 《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2/2) 工信部7月12日发布《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鼓 励基础较强的网络安全企业上市,支持领航企业通过战略投资方式整合资源,做大做强,提升网络安全生态引领能力。 《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提出4个专栏的工程计划: 专栏1 面向新设施新要素的安全技术与产品提升工程 5G安全。针对5G网络基础设施,推动云边协同安全能力建设。针对技术 特点,提升5G内生安全能力和5G网络威胁的感知能力。针对网络建设模 式,构建按需供给的安全能力。 云安全。面向新型云计算架构,推动云架构安全发展;面向基础资源, 保障云上资源安全可靠。面向云上业务、应用等服务,保障云上业务安 全运行。 人工智能安全。构建人工智能安全威胁分类体系;建立人工智能威胁模 型;制定面向人工智能系统安全性检测与评估标准体系。 数据安全。优化数据安全管理技术;完善数据应用安全防护技术;强化 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突破数据共享安全保障技术。 专栏3 网络安全产业资本赋能工程 健全网络安全产融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产融合作平 台作用,加强信息交流共享,促进网络安全产融精准对接。 积极开展安全产融服务。成立“网络安全产业资本创新论坛”,开展多 层次产融对接活动和咨询服务,发挥金融资本对产业发展的助推作用。 探索开展网络安全保险。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加快网络安全保 险政策引导和标准制定,强化网络安全风险应对能力。 探索开展网络安全企业价值评估。鼓励产业界和资本界联合建立价值评 估模型和细化指标,开展高成长性企业清单、高价值项目目录发布工作。 专栏2 面向数字化新场景新业务的安全能力建设工程 车联网安全。针对网联汽车及其网络关键设备,强化纵深防御技术能力 建设。针对V2X通信,加快车联网身份认证和安全信任体系建设。针对 车联网平台及应用,推动网络安全技术在重点场景的应用部署。 工业互联网和工控安全。面向工业互联网需求,加快工控安全技术攻关, 突破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攻关,提升工业互联网场景化安全防护能力。 物联网安全。积极推进物联网场景网络安全应用,发展平台安全类产品。 鼓励企业将更多安全能力集成至网关。 智慧城市安全。适配智慧城市政务、交通、能源、制造、教育、医疗等 业务场景,加强异构安全能力联动水平,打造动态安全防御体系。 专栏4 网络安全产业生态培育工程 建立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能力评价制度。绘制网络安全产业链图谱,开 展网络安全产业重大风险研判,制定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能力评价规范。 完善网络安全威胁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和机制。建立威胁信息挖掘、披露、 流转和利用的规则机制,提升威胁信息要素聚集水平与服务能力。 强化先进技术应用示范推广。开展优秀安全产品及解决方案遴选,促进 试点示范项目在各重点行业领域应用推广,促进成果转化。 培育网络安全优质企业标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创新。鼓励具有 较强影响力的企业进一步整合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加快培育网络 安全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北京首次颁发商用车自动驾驶测试牌照并开放高速测试场景 (1/2) 7月27日,在第23届中国科协年会—自动驾驶汽车产业落地与示范运营论坛上,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正式开 放自动驾驶高速场景,允许首批获取高速公路测试通知书的企业开展试点测试。同时,示范区工作推进组发布了1.0阶段 的主要成果和示范区2.0阶段的有关规划,并宣告1.0阶段建设顺利完成。 背景介绍 北京市在北京经开区启动建设全球首个网联云控式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按照“小步快跑,迭代完善”的原则,逐步深入实践网联云控技术路 线,推进车路协同。 示范区以3-6个月为一个迭代周期,按照1.0阶段(试验环境搭建)、2.0阶段(小规模部署)、3.0阶段(规模部署和场景拓展)、4.0阶段(推广 和场景优化)的步骤层层推进,加快实现L4及以上高级别自动驾驶的规模化运行。 经过1.0阶段建设,示范区全面促进车、路、云、网、图五大体系协同,完成了网联云控中国自动驾驶解决方案的系统搭建,车路协同体系对外服 务能力初步实现。 2.0阶段示范区将持续推进高级别自动驾驶车路协同技术创新,重点实施“强云、扩路、组网、联车、落图”五大专项,聚焦“政策监管创新、群 智编队协同、智慧交通管理和展示中心规划建设”四类任务,实现接入千辆高级别自动驾驶车辆,服务万辆网联车辆的目标。 北京首次颁发商用车自动驾驶测试牌照并开放高速测试场景 (2/2) 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正式开放自动驾驶高速场景,允许首批获取高速公路测试通知书的企业开展试点测试。 安全管理政策包含创新应用监管技术、创新分阶段审核管理机制、创新测试过程安全保障措施、创新保险保障机制、创 新高速公路测试技术规范等五大亮点。 高速测试安全管理政策 监管技术 审核管理 安全保障 1. 申请上路测试车辆搭载具备与测试道路RSU之间进行通信和数据传输功能的OBU装置。 2. 监管数据和实时数据接入示范区云控平台,实现车路协同与安全监管,及时为车辆推送 道路安全信息。 1. 针对商用车自动驾驶载物示范,需经过车辆货物半载、满载模拟测试两个试验阶段,审 核通过后才能开展载物示范应用。 2. 经过规定里程的测试后,才能申请开展特殊时段和特殊天气场景下的测试,逐级分步为 企业提供各类自动驾驶测试应用场景。 1. 测试车辆分三阶段配备前后随行车,每个阶段需通过审核才能撤随行车。 2. 测试车辆在开放道路的指定车道内开展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相关测试道路设置多种提 示标志,提示混行社会车辆。 测试技术 1. 通过增加包括高速公路危险场景等5项仿真模拟测试,作为封闭测试场测试的补充,采用 实车测试+仿真测试的双重手段,完善车辆上路前的测试验证,全面提升上路安全性。 保险 牌照 1. 构建保险公司、企业和政府多层次跨界融合的保险体系,创新保险产品供应,建立风险 分担机制,扩大承保能力。 2. 商用车每车须购买不低于1000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并提交测试主体赔偿能力证明。 1. 小马智卡、主线科技等企业获得北京市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商用车道路测试号牌。 2. 小马智卡、主线科技-京东联合体、主线科技-北汽福田-福佑联合体获得政策先行区首批 高速公路道路商用车测试通知书,将获准开展试点测试。 广州发布两项政策 启动自动驾驶混行试点(1/2) 7月14日,广州市正式发布了《关于逐步分区域先行先试不同混行环境下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政策 的意见》《在不同混行环境下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的工作方案》两个政策文件,将在智能网联 汽车产业现行发展基础上启动自动驾驶混行试点,探索建立符合不同混行环境的政策管理体系。 关于逐步分区域先行先试不同混行环境下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政策的意见 重要意义 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战略部署的迫切要求 公共安全最大化原则 破解智能网联汽车与其他车辆混行带来城市管理挑战的内在要求 运营风险最小化原则 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技术和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统筹推进原则 目标任务 保障机制 到2025年,分五个阶段完成不同混行比例、车路协同不同参与度以及多种新型出行服务的多维度、 综合性、大规模城市交通试验,建立起相适应的政策管理体系。 第一阶段 在混行试点区域,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导入率不小于1%且不大于10%,或者智能网联(自动 驾驶)汽车投放量不超过500台,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无主动安全事故达180天。 第二阶段 在混行试点区域,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导入率大于10%且不大于20%,或者智能网联(自动驾 驶)汽车投放量大于500台且不超过1000台,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无主动安全事故达180天。 第三阶段 在混行试点区域,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导入率大于20%且不大于30%,或者智能网联(自动驾 驶)汽车投放量大于1000台且不超过2000台,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无主动安全事故达180天。 第四阶段 在混行试点区域,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导入率大于30%且不大于40%,或者智能网联(自动驾 驶)汽车投放量大于2000台且不超过5000台,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无主动安全事故达180天。 第五阶段 在混行试点区域,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导入率大于40%且不大于50%的,或者智能网联(自动 驾驶)汽车投放量大于5000台且不超过1万台,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无主动安全事故达180天。 组织保障 • 在市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 通应用示范区(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工作领导小 组架构下,设立推进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 驾驶)混行试点专项工作组 制度保障 • 建立“1+1+N”的政策体系,系统推进我市智能网 联(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工作 政策支持 • 支持开展道路运输及公共交通行业应用示范运营 安全员培训和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安全、稳定 的安全员管理体系 • 支持相关区开展交通路网车路协同智能化改造 广州发布两项政策 启动自动驾驶混行试点(2/2) 7月14日,广州市正式发布了《关于逐步分区域先行先试不同混行环境下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政策 的意见》《在不同混行环境下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的工作方案》两个政策文件,将在智能网联 汽车产业现行发展基础上启动自动驾驶混行试点,探索建立符合不同混行环境的政策管理体系。 在不同混行环境下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的工作方案 应用示范运营场景 准入条件 事故和违法处理要求 载人场景 载人应用示范运营项目是指以智能网联汽车(自 动驾驶)为载体,在路面开展的巡游出租车、网 约车、公交车等客运活动 载物场景 载物应用示范运营项目是指以智能网联汽车(自 动驾驶)为载体,在路面开展的普通道路货物运 输(危险货物除外)和其他专项作业示范活动, 载物车辆有小型货车、牵引车和重型货车 其他场景 根据技术发展情况,由市专项工作组审核并陆续 开放如城市智能环卫、快递、邮政等应用场景 应用示范运营范围 应用示范运营区域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已获批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先行试 点区。 2. 经交通路网车路协同智能化改造,符合广州 市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条件。 主体要求 共六点,涵盖运营主体、测试要求、行业准入 要求、保障基金要求、应急处理能力、安全生 产制度和应急预案等。 车辆要求 1. 满足相关法规准入条件 2. 安装车载设备,上传相关数据 3. 具备车辆通信功能 4. 购买不少于1000万元/台的交通事故第三者责 任保险,不少于500万元的承运人责任保险 5. 地图需国家自然资源部门审核并取得审图号 安全员要求 1. 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符合拟从事 应用示范运营行业的相关资质要求。 2. 具有3年以上传统机动车驾驶经验和100小时 以上自动驾驶系统操作经验。 3. 通过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安全 员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 迅速报告机制 事故发生后,运营主体立即抢救伤者、固定现场 证据并报警;事发后15分钟向第三方机构报告; 第三方机构于1小时内向专项工作组口头汇报,3 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事故定责机制 辖区交警部门负责自动驾驶交通事故。专项工作 组依据事故鉴定规范,遴选专家,分析事故原因 并出具事故分析的技术意见,作为责任划分依据。 先行赔付机制 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保障基金可予以援助。 退出机制 1. 因新变化而不满足运营准入具体文件要求的。 2. 未按要求补足运营保障基金的。 3. 严重违反应用示范运营有关规定, 4. 发生致死等严重交通事故,或其他可能会对 国家、公共、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 大众汽车集团发布2030 NEW AUTO战略(1/2) 7月13日,大众汽车集团召开2030 NEW AUTO战略发布会,推动大众集团加速转型为软件驱动型移动出行服务提供者。 到2030年,大众汽车集团将拥有运营自动驾驶车队的系统能力,集团将建立车队并拓展相关的移动出行服务和融资业务。 搭载完全自动驾驶技术的“出行即服务”和“运输即服务”业务将成为NEW AUTO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内容 1. Mechatronics:持续打造全新下一代高性能可扩展纯电动车平台 Scalable Systems Platform (SSP) 2. Software:推出由大众集团旗下软件公司CARIAD完全自研的全新一代可扩展并内置L4级别自动驾驶系统的大众操作系统 3. Battery & Charging:推出完全自研的三电系统,实现电池价值链闭环,引入高度标准化电芯,并提供从充电硬件设施到能源管理服务的一站 式解决方案 4. Mobility Solutions:建立车队并拓展相关的移动出行服务和融资业务。搭载完全自动驾驶技术的“出行即服务”和“运输即服务”业务将成为 NEW AUTO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标 软件 平台 自动驾驶路线 CARIAD自研渐进路线 • 从L2级向L4级自动驾驶功能的演进提供基础 • 2030年,大众汽车集团将拥有运营自动驾驶车队的系统能力,建 立车队并拓展相关的移动出行服务和融资业务 • E3 1.1版本,能升级并远程更新MEB平台产品 • 2023年,将发布高端软件平台E3 1.2版本,实现多种功能,包括针 对奥迪与保时捷的远程OTA在线更新 • 2025年,推出一个全新的、统一的、可扩展的软件平台和端到端 电子架构:软件堆栈2.0版本将包含一个适用于集团所有品牌车型 的通用操作系统,并预搭载L4级别自动驾驶技术 目标 组成 部分 Argo AI直至L4级路线 • 为大众集团旗下乘用车型开发L4级别自动驾驶技术 • 大众汽车集团可以利用全球道路创建最大的车辆神经元网络 • 2025年,大众汽车计划在欧洲提供首个自动驾驶出行服务 • 自动驾驶系统 • 自动驾驶技术在车辆的整合 • 共享汽车 • 出行服务平台 大众汽车集团发布2030 NEW AUTO战略(2/2) 7月13日,大众汽车集团召开2030 NEW AUTO战略发布会,推动大众集团加速转型为软件驱动型移动出行服务提供者。 到2030年,大众汽车集团将拥有运营自动驾驶车队的系统能力。 ◆ 大众ID.BUZZ亮相2017北 美 国 际 车 展 (NAIAS) ,搭 载 I.D.Pilot 自动驾驶模式 ◆ 大众将通过新车收集数据, 用于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 大众自动驾驶发展历史 ◆ 大众与福特合作,向 Argo AI投资26亿美元 ◆ 大众集团成立自动驾驶子 公司 VWAT GmbH ◆ 大众旗下软件公司 Car.Software 将与微软 展开合作,构建自动驾 驶平台(ADP) ◆ 将 Car.Software.Org改 名为 CARIAD 2016 2017 ◆ 大众与Mobileye达成合作 ◆ 大众提出ID.系列车型概念 2018 2019上半年 ◆ 大众宣布研发自主泊车技术 ◆ 大众自主泊车功能在汉堡机场 进行测试 2019下半年 2021-至今 ◆ 大 众 将 于 2022 年 在 卡塔 尔 部署自动驾驶车队 ◆ 大 众 集 团 Car.Software Organization 对外正式亮相 大众未来市场计划 中国市场 欧洲市场 美国市场 ◆ 布局移动出行,通过ID.4、ID.6和即将登陆的ID.3,大众汽车携手合作伙伴向市场推出纯电动车系列,打造成SSP平台的本土生产基地。 ◆ 布局新能源汽车市场,计划在2035年前停止销售燃油车。 ◆ 建立开放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量身定制了多款极具吸引力的纯电动车型,包括ID.4和即将推出的标志性车型ID. BUZZ。 ISO技术委员会发布首个L4级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标准ISO 22737(1/3) 7月9日,ISO发布了首个L4级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标准,ISO 22737-《预定低速自动驾驶(LSAD)系统-性能要求、系统 要求和性能测试规程》。该标准规定了LSAD系统的最低安全要求和性能要求,提供了一种通用语言,以促进全球开发 和安全部署这项技术。 标准名称:预定低速自动驾驶(LSAD)系统-性能要求、系统要求和性能测试规程 (Intelligent transport systems – low-speed automated driving (LSAD) systems for predefined routes –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system requirements and performance test procedures) 发布时间:2021年7月9日 版本历史:首次出版 标 准 范 围 : 该 标 准 适 用 于 在 预 定 路 线 上 运 行 的 低 速 自 动 驾 驶 ( LSAD ) 系 统 的 安 全 操 作 , 规 定 了 LSAD系统的最低安全要求和性能要求,提供了一种通用语言,以促进全球开发和安全部 署这项技术。该标准旨在帮助LSAD系统制造商将最低安全要求纳入其设计,并允许最终 用户、运营商和监管机构参考LSAD系统的最低性能要求。 ISO技术委员会发布首个L4级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标准ISO 22737(2/3) 系统要求 最低性能要求 LSAD系统应在整个运行过程中持续记录车辆的运行状态和相关参数, 以便进行事后分析 名称 定义 数据记录器应在以下事件发生时存储数据: • 执行最小风险策略 • 紧急停靠 • 发生碰撞 • 当地政府、服务提供商、制造商等要求的其他事件 数据记录要求: • 可以有一个以上的数据记录器(Data Recorder) • LSAD系统应具备至少在关键安全事件发生前30秒恢复数据的能力, 恢复的数据应持续到车辆静止状态或关键安全事件发生30秒后 最大速度 最大速度应为8.89m/s(32km/h) 行人最 要求检测的行人最大速度为2.22 m/s(8 km/h) 大速度 (可根据ODD定义更高的目标速度) 障碍物探 测要求 自行车 最大速 度 系统减 速度 自行车最大速度为6.94m/s(25km/h) (可根据ODD定义更高的目标速度) 具备LSAD系统的车辆应具有4.9 m/s2的最大 减速度,用于执行最小风险策略 如果LSAD系统驾驶的车辆可以容纳站立的乘 员,它应该具备检测到乘员的能力,并在检测 到乘员时减速 基本要求 系统要求 最低性能要求 性能测试规程 ISO技术委员会发布首个L4级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标准ISO 22737(3/3) 测试设置 车辆参数 目标参数 纵向启动距离 环境参数 通过标准 行人危险情况测试 自行车危险情况测试 行人危险预判测试 无遮挡行人 垂直运动 被遮挡行人 垂直运动 无遮挡行人 同向运动 无遮挡的自 行车主垂直 运动 被遮挡的自 行车主垂直 运动 无遮挡的自 行车主同向 运动 静态行人 移动行人 LSAD系统运行最大速度 ±0.07m/s 速度(m/s) 2.2 ± 0.07 1.39 ± 0.07 2.2 ± 0.07 4.16±0.07 2.77±0.07 4.16±0.07 0 2.2 ± 0.07 距离 横向距离 4±0.1m 横向距离 4±0.1m 纵向距离 25±1m 横向距离 4±0.1m 横向距离 4±0.1m 纵向距离 15±1m 目标在距车 辆中心线 3±0.1m处 目标在距车 辆中心线 3±0.1m处 纵向距离 5±0.1m 需根据相关参数计算 75±1m 需根据相关参数计算 75±1m 30±1m 5℃至40℃之间并保证日光(超过2,000 勒克斯)和低环境照明条件 重复5次 避免碰撞并提供警告 重复5次 车辆与目标 保持1±0.1 米距离 重复5次 避免碰撞并提供警告 重复5次 车辆与目标 保持1±0.1 米距离 重复5次 车辆完全继续行驶且行人 没有停顿 危险情况下转弯测试 无遮挡的行人垂直运 动 测试速度±0.07m/s 2.2 ± 0.07 横向距离4±0.1m 需根据相关参数计算 重复5次 避免碰撞并提供警告 基本要求 系统要求 最低性能要求 性能测试规程